王源名誉权案一审胜诉 判决被告支付精神损失费

时间:2021-01-11 18:41:42阅读:1051
4月3日,根据海淀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,王源名誉权纠纷一案一审胜诉,判决被告需连续30日在其首页向王源致歉,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王源支付精神损失费,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
  • 国家话剧院著名国家一级演员。曾在《红色摇篮》、《井冈山》、《开天辟地》等三十多部…

4月3日,根据海淀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,王源名誉权纠纷一案一审胜诉,判决被告需连续30日在其首页向王源致歉,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王源支付精神损失费,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。

相关资讯

评论

  • 评论加载中...